小编最近看到很多小伙伴在咨询上海投靠落户的相关问题,而这其中婚龄要求最少要满5年。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2023年最新的上海夫妻投靠落户的相关政策吧。
若是想知道自己适合什么样的落户方式,可以点击“上海落户条件自测”查询!
1、婚龄满10年+配偶为上海户籍+年龄满35周岁;
2、婚龄满7年+配偶为上海户籍+少数民族、归国华侨、归国华侨子女、华侨子女;
3、婚龄满5年+配偶为上海户籍残疾人。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
4、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计生委的证明文件;
5、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
6、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
落户条件:
1、结婚时间不限的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满5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上海户口方高中以上学历,外地户口方中专以上学历。
8、申请材料包括:
《上海市居民迁入申请表》;
《上海市居民迁入审批表》;
《上海市居民迁入审批通知书》。
1、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
(1)《出生医学证明》;
(2)随迁被投靠人亲生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与被投靠人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3)随迁被投靠人继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与申请人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2、 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材料:
下列四类人员填写《婚姻及生育状况承诺书》:
(1)未生育子女;
(2)仅生育一胎子女;
(3)共生育两胎子女,第一胎仅生育一个子女,第二胎子女出生在2016年1月1日(含)后;
(4)共生育三个子女,第二个子女出生在2016年1月1日(含)后,第三个子女出生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
上述四类之外的其他情况应当提供所有子女准生证明或户籍地县级以上卫健部门出具的是否符合当地计划生育规定的认定证明。
3、 申请人户籍地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
(1)户籍地无业凭证是指上海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户籍地县级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未缴纳或个人灵活就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2)退休凭证是指《退(离)休证》等证明退休的材料。
4、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身份证明材料
(1)夫妻一方系归侨的,提供夫妻一方户籍地区(县)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归侨证》;
(2)夫妻一方系归侨、华侨子女的,须提供与归侨、华侨父母的关系凭证及父(母)《归侨证》或《华侨回国定居证》。
5、 少数民族人员投靠配偶需提供该证明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需民族登记为少数民族)
6、 投靠本市残疾配偶的材料:配偶《残疾证》、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申报常住户口审核表》
7、 投靠本市伤残军人的材料:配偶的《残疾军人证》
8、 知青、支内人员及其子女投靠配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或父母)系本市支内、知青人员身份认定的原始依据:
(1)档案馆保存的支援外地建设分配去向名册或者曾在本市代训的职工登记表等;
(2)录取通知书;
(3)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招工表;
(4)本市区(县)档案馆、街道劳动保障档案部门存档的《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下乡知(支)青子女来沪就读入户审批表》和《户口摘录表》等审批材料。
(二)支内、知青人员户口原由本市外迁时全户户籍资料:公安部门存档的户籍档案,由民警调阅并复印
(三)与具有支内、知青身份的父母关系的有效凭证:
(1)《出生医学证明》;
(2)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与支内、知青一方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若是想知道自己适合什么样的落户方式,可以点击“上海落户条件自测”查询!
上海夫妻投靠落户条件
1、婚龄满10年+配偶为上海户籍+年龄满35周岁;
2、婚龄满7年+配偶为上海户籍+少数民族、归国华侨、归国华侨子女、华侨子女;
3、婚龄满5年+配偶为上海户籍残疾人。
上海夫妻投靠落户材料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
4、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计生委的证明文件;
5、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
6、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
落户条件:
1、结婚时间不限的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满5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上海户口方高中以上学历,外地户口方中专以上学历。
8、申请材料包括:
《上海市居民迁入申请表》;
《上海市居民迁入审批表》;
《上海市居民迁入审批通知书》。
上海夫妻投靠落户补充材料
1、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
(1)《出生医学证明》;
(2)随迁被投靠人亲生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与被投靠人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3)随迁被投靠人继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与申请人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2、 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材料:
下列四类人员填写《婚姻及生育状况承诺书》:
(1)未生育子女;
(2)仅生育一胎子女;
(3)共生育两胎子女,第一胎仅生育一个子女,第二胎子女出生在2016年1月1日(含)后;
(4)共生育三个子女,第二个子女出生在2016年1月1日(含)后,第三个子女出生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
上述四类之外的其他情况应当提供所有子女准生证明或户籍地县级以上卫健部门出具的是否符合当地计划生育规定的认定证明。
3、 申请人户籍地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
(1)户籍地无业凭证是指上海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户籍地县级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未缴纳或个人灵活就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2)退休凭证是指《退(离)休证》等证明退休的材料。
4、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身份证明材料
(1)夫妻一方系归侨的,提供夫妻一方户籍地区(县)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归侨证》;
(2)夫妻一方系归侨、华侨子女的,须提供与归侨、华侨父母的关系凭证及父(母)《归侨证》或《华侨回国定居证》。
5、 少数民族人员投靠配偶需提供该证明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需民族登记为少数民族)
6、 投靠本市残疾配偶的材料:配偶《残疾证》、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申报常住户口审核表》
7、 投靠本市伤残军人的材料:配偶的《残疾军人证》
8、 知青、支内人员及其子女投靠配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或父母)系本市支内、知青人员身份认定的原始依据:
(1)档案馆保存的支援外地建设分配去向名册或者曾在本市代训的职工登记表等;
(2)录取通知书;
(3)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招工表;
(4)本市区(县)档案馆、街道劳动保障档案部门存档的《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下乡知(支)青子女来沪就读入户审批表》和《户口摘录表》等审批材料。
(二)支内、知青人员户口原由本市外迁时全户户籍资料:公安部门存档的户籍档案,由民警调阅并复印
(三)与具有支内、知青身份的父母关系的有效凭证:
(1)《出生医学证明》;
(2)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与支内、知青一方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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