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可供选择的落户方式中的上海留学生落户,其条件可以说是最为明了清晰地。留学生落户上海,最低学历是本科,且需要在国外呆满相应的时长。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留学生落户上海的相关政策吧。
1、73所世界排名前50的高校毕业留学生、高水平院校博士直接落户;
2、76所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毕业留学生缴纳6个月任意社保,不看社保基数直接落户;
3、国内任意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6个月社保+1倍社保基数;
4、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任意大学硕士+6个月社保+1杯基数;
5、境外本科+硕士(本硕连读)+6个月社保+1倍社保基数;
6、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6个月社保+1倍社保基数;
7、国内双非一流且境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毕业+12个月社保+1.5倍社保基数;
8、境外非高水平大学本科毕业+12个月社保+1.5倍社保基数;
9、HND或大专起点研究生+12个月社保+1.5倍社保基数;
10、科创企业+STEM 专业+任意基数+6 个月社保(stem 专业包含科学 (Science)、技术(Technology)、工程 (Engineer)和数学 (Mathematics) );
11、非高水平院校博士+6个月社保+1倍社保基数。
(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注: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注: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一、上海留学生落户学历要求
1、国外博士学历:国外学习至少满一年(360天),联合培养可以180天;
2、国外硕士学历:国外至少呆满半年(180天);
3、国外本科学历:呆满两年(720天);
4、进修、访问学者:呆满一年(360天)。
二、上海留学生落户条件
1、73所世界排名前50的高校毕业留学生、高水平院校博士直接落户;
2、76所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毕业留学生缴纳6个月任意社保,不看社保基数直接落户;
3、国内任意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6个月社保+1倍社保基数;
4、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任意大学硕士+6个月社保+1杯基数;
5、境外本科+硕士(本硕连读)+6个月社保+1倍社保基数;
6、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6个月社保+1倍社保基数;
7、国内双非一流且境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毕业+12个月社保+1.5倍社保基数;
8、境外非高水平大学本科毕业+12个月社保+1.5倍社保基数;
9、HND或大专起点研究生+12个月社保+1.5倍社保基数;
10、科创企业+STEM 专业+任意基数+6 个月社保(stem 专业包含科学 (Science)、技术(Technology)、工程 (Engineer)和数学 (Mathematics) );
11、非高水平院校博士+6个月社保+1倍社保基数。
三、上海留学生落户材料
(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注: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注: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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