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上海积分落户这个概念,那么上海积分落户评分标准是什么?对应的相关内容都是加多少分?小编整理了一下完整的加分内容细则,给大家做一个分享,一起来看看吧!2023上海最新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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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要素分
1、最高学位、学历
硕士研究生的分值为24分
学士本科生的分值为21分
2、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分为15分(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分为12分(其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为8分
最高学历阶段在上海高校就读,可另加2分
3、学习成绩
综合排名前25%为8分
综合排名26%-50%为6分
综合排名51%-75%为4分
综合排名76%-100%为2分
4、外语水平
CET6或专业八级为8分
CET4或专业四级为7分
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外语合格为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为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为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为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为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为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评分为6分
6、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为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为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为1分
7、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
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为10分,二等奖为8分,三等奖为6分。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为5分,二等奖为3分,三等奖为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8、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为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9、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为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用人单位要素分
1、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为7分。
2、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毕业生为3分,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为3分。
3、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为3分,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为3分。
4、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为5分。
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注:毕业生学校及专业加分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
1、学位24+学校15+成绩(25%-50%)6+外语(cet6)8+计算机7+单位满分(包括毕业专业为最高分专业和就业单位为最高分单位)11+2(最高学历在沪)=73分>72分(毕业可落户)
2、上海市211以上或外地985以上+英语过六级+重点专业+上海市优先引进专业+签约公司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成立满3年,承担了上海市高新技术=72分(符合毕业落户条件)
注意:
1、只有毕业当年才可以,“非全日制“和“中外合作非统招“等学习形式的不行。
2、在读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和个税(创业除外),实习工资不能申报薪金,可以申报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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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积分落户上海72分打分标准
个人要素分
1、最高学位、学历
硕士研究生的分值为24分
学士本科生的分值为21分
2、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分为15分(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分为12分(其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为8分
最高学历阶段在上海高校就读,可另加2分
3、学习成绩
综合排名前25%为8分
综合排名26%-50%为6分
综合排名51%-75%为4分
综合排名76%-100%为2分
4、外语水平
CET6或专业八级为8分
CET4或专业四级为7分
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外语合格为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为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为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为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为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为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评分为6分
6、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为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为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为1分
7、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
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为10分,二等奖为8分,三等奖为6分。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为5分,二等奖为3分,三等奖为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8、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为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9、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为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用人单位要素分
1、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为7分。
2、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毕业生为3分,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为3分。
3、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为3分,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为3分。
4、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为5分。
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注:毕业生学校及专业加分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
72分打分落户上海
1、学位24+学校15+成绩(25%-50%)6+外语(cet6)8+计算机7+单位满分(包括毕业专业为最高分专业和就业单位为最高分单位)11+2(最高学历在沪)=73分>72分(毕业可落户)
2、上海市211以上或外地985以上+英语过六级+重点专业+上海市优先引进专业+签约公司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成立满3年,承担了上海市高新技术=72分(符合毕业落户条件)
注意:
1、只有毕业当年才可以,“非全日制“和“中外合作非统招“等学习形式的不行。
2、在读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和个税(创业除外),实习工资不能申报薪金,可以申报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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