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最近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就业于外省设立在上海的事业单位,可以申请积分吗?答案是:不可以!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本市事业单位是可以受理,申请居住证积分的。接下来,就一起跟着小编,来看看相关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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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帮侬积分网钱老师答:
不可以!
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不能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1、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2、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3、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保满6个月;
4、就业于上海市企业;
5、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6、申请当月处于就业状态且近1年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保满6个月。
就业于外地企业驻上海分支机构或上海企业驻外地分支机构的人员,不能申请居住证积分。
相关内容阅读:上海外来务工人员怎么查积分?2023上海积分查询入口!
个人是不能去办理积分的,必须由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才能申请。
企业有上海市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有没有在上海市缴税纳税,否则是不符合要求不能去申请办理积分业务。
单位首次申请办理居住证积分,需要先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注册,在上网填写好相关信息后;
然后单位人事需要携带相关公司证明材料去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当面的审核开通。
积分申请企业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办理上海居住证;
2、登录上海居住证积分信息打分系统,对自己的居住证积分进行估算测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工作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未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先进行注册审核;
5、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6、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持证人的申请积分相关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人才中心会调阅申请人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10、审核结果将会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自己在网上查看审核进度和结果;
11、申请成功后,可以选择单位人事专员携带介绍信和相关身份证件去受理点领取积分通知书,或者是申请人自己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积分通知书。
1、在沪居住登记满6个月;
2、满足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
合法稳定就业:在沪签订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质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另: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连续就读:在沪学校连续就读满6个月。
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由监护人或近亲属凭关系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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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在上海事业单位可以申请积分吗?
沪帮侬积分网钱老师答:
不可以!
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不能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1、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
上海居住证积分个人申请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2、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3、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保满6个月;
4、就业于上海市企业;
5、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6、申请当月处于就业状态且近1年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保满6个月。
就业于外地企业驻上海分支机构或上海企业驻外地分支机构的人员,不能申请居住证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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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居住证积分?
个人是不能去办理积分的,必须由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才能申请。
企业有上海市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有没有在上海市缴税纳税,否则是不符合要求不能去申请办理积分业务。
单位首次申请办理居住证积分,需要先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注册,在上网填写好相关信息后;
然后单位人事需要携带相关公司证明材料去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当面的审核开通。
积分申请企业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办理流程
1、办理上海居住证;
2、登录上海居住证积分信息打分系统,对自己的居住证积分进行估算测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工作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未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先进行注册审核;
5、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6、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持证人的申请积分相关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人才中心会调阅申请人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10、审核结果将会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自己在网上查看审核进度和结果;
11、申请成功后,可以选择单位人事专员携带介绍信和相关身份证件去受理点领取积分通知书,或者是申请人自己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积分通知书。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1、在沪居住登记满6个月;
2、满足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
合法稳定就业:在沪签订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质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另: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连续就读:在沪学校连续就读满6个月。
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由监护人或近亲属凭关系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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